上海金融法院成立5年受案4.1万余件 总标的额超1.1万亿元 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制度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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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和25%。这是昨天上午,上海金融法院发布的建院五周年工作情况通报中的一组数字。

前者是成立以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初执案件占全市法院的比重,后者是申请执行标的金额在全市法院的占比。30多倍的差值,很好地体现了上海金融法院受理案件的特点——案值高、关注度高、审理难度大。

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过去五年,上海金融法院在无先例可遵循、无成熟经验可借鉴情况下,立足金融审判职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让司法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背后重要的制度性支撑。

“上海法院的判决是中国大陆第一次作出此类判决,可能成为保护相关投资者的先例。”2020年11月3日,彭博新闻社在报道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时,给出了这样的评价。这是内地法院首例裁定认可与执行涉离岸债券维好协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裁判案件。彭博社等国际媒体在报道中认为,该案件将有效提升中国企业海外发债信誉,强化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力度。

五年来,这样的首创案例上海金融法院还有不少。数据显示,从2018年8月20日成立至2023年8月19日,上海金融法院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79件。上海要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金融司法能否符合预期,一直备受跨国企业、境外投资者关注。一件件案例的公正裁判,体现了上海良好的营商环境,给投资者吃下了“定心丸”。

建院五年,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金融案件41077件,审结39594件,总标的额超过1.1万亿元。法院通过审理其中具有规则意义的典型案件,用司法裁判引领制度建设,为金融交易划定合法边界,稳定中外金融市场主体对交易规则和裁判结果的预期。

2022年7月,上海金融法院发布《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规定》。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上海借鉴域外司法经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因涉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又被股民起诉索赔约1.69亿元。这是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案,法院从近千名起诉者中挑选了4位在事实争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投资者,作为示范判决进行审理。示范判决生效后,其所认定的共通事实和法律适用标准对平行案件具有扩张效力,其他股民起诉方正科技的系列案件可以参照此案判决快速解决。示范判决制度的创设,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有效保护了股民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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