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可否“一小区一方案”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垃圾分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今年5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在连续四年开展生活垃圾管理监督检查基础上,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5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三增一减”成效显著


(资料图片)

条例实施四年来,垃圾分类效果如何?此次执法检查广泛开展明察暗访,直插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单位、回收利用企业、转运码头、居民区、大学、农村地区等多个单位和场所进行实地查看,并对商场、中学、餐饮店、旅馆进行暗访。

执法检查发现,生活垃圾“三增一减”成效显著,今年1—6月,全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分出量同比2019年《条例》实施前分别增长1.8倍、14倍、65%,干垃圾清运量同比2019年减少16%。

本市不断优化分类投放设施,数据显示,全市88%分类投放点完成升级改造,500个生活垃圾房正在进行标准化改造,80%以上集中投放点配置洗手、除臭装置,建设一批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正积极推进,共建成1.5万余个回收服务点、198个中转站、15个集散场。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执法检查组发放的调查问卷显示,本市四级人大代表对《条例》实施情况满意率为88.2%,2019年以来在住建部对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中,上海始终名列前茅,2021年11月底起本市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回收存在“小、散、乱”

近年来,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照《条例》规定,执法检查发现当前法规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执法检查发现,源头减量还存在短板。垃圾总量增幅较大,今年1—6月,全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约3.36万吨/日,同比《条例》实施前增长15.8%。快递包装和外卖包装成为垃圾总量增长的重要源头,有些商品、快递过度包装现象较为突出,包装减量效果不佳。另外,疫情后有的住宅小区垃圾混投有所反弹,分类质量有所下降,小包垃圾乱丢比较突出,有的居民分类习惯养成还未得到完全巩固。

“我们调研下来,小区垃圾分类总体实施不错,但也有些小区管理不到位,有的投放点较少,有的投放时间规定比较严苛。”周宏委员说,一些居民反映,小区定点定时不够人性化,比如有的小区定时投放晚上7时就结束了,有的居民来不及投放。“不能只简单一味顾及管理需要,而忽视了居民的便利。”他建议采取“一小区一方案”,合理安排投放时段、投放容器、收运频次等,为居民分类提供便利。

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存在一定困境。执法检查发现,回收网络尚不健全,部分点、站布局不够合理,居民交投、交售不便。回收行业集约化程度偏低,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环保、安全等标准缺乏,存在大量“小、散、乱”的回收企业和个体回收人员。

调查问卷显示,对违反垃圾分类的个人处罚案例较少,法律威慑不足,市民感知度不明显。根据数据,今年以来,查处生活垃圾不分类投放案件1.4万余起,查处社区居民个人混投、乱扔生活垃圾案件1121起。“这些案例能否广而告之?大家一旦知道某些行为会被处罚,就能做到知法守法,更加主动把垃圾分类做好。”周宏说。

推动分类升级版尽早出台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场持久战。常委会委员认为,本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使命担当,合力做好垃圾管理各环节工作,将《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当前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正处于巩固深化和爬坡提升阶段,为保持分类实效,应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不降低。金为民委员认为,垃圾分类要注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建议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实现下拨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实效性。

“条例为生活垃圾管理构建了全程管理体系,但是要让这个体系有效运转,必须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魏蕊委员建议,政府部门认真研究、对症下药,比如支持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成本,畅通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渠道,发挥好市场和政府的作用,使各类可回收物能收得上来、循环起来。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王醇晨建议,针对不同群体采取各具特色的方法,让垃圾分类从“新时尚”变成百姓日常“好习惯”,推动垃圾分类升级版尽早出台,确保上海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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