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快评:促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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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在广东省深圳市组织召开新能储能(南方区域)座谈会。这次会议旨在推进落实《“十四五”新兴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推动加强新型储能规划、建设、并网、调度、监管等方面经验的总结推广。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我国储能技术在过去十年间得到快速发展,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等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应用成本已大幅下降;而另一方面,我国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宏伟目标,面对煤炭行业新增装机规模趋缓而风光发电仍受到“看天吃饭”的无奈约束,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将在平滑风力和光伏不稳定发电的同时配合常规火力与核能发电,提高“双碳”目标下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因此,促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将会为我国科学有效地平衡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与保障能源供给安全之间的关系提供一剂“良药”。而为实现新型储能的高质量发展,需要科学把握住以下三种动力:

第一,夯实新型储能在技术创新上的内在驱动力。尖端核心技术是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我国目前已在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技术创新取得长足进步,新型储能在2022年底的累计装机规模已达到8.7GW。而随着我国电网稳步向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方向转型,规模化长时储能技术则需要取得重大突破。以机械储能、热储能、氢能为主的长时储能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将满足系统电力供应保障和大规模新能源消纳需求,从而有助于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水平。

第二,形成新能储能在产业发展上的市场助推力。市场机制是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依托。我国新型储能产业的未来发展不太可能沿用过去“大补贴”的老套路,而是要铺就“市场化”的新通道。由于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机制难以准确反映新型储能的多重价值。而新型储能参与市场收益的方式目前还较为单一,尚未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同时由于储能成本疏导问题,社会投资意愿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而加快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明确新型储能独立经营主体地位,理顺新型储能价格机制,构建新型储能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市场化商业模式,将为寻求新兴处理的产业破局提供市场助推力。

第三,提高新型储能在系统稳定上的安全支撑力。稳定安全是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底线。“市场主导、有效发展、立足安全、规范管理”是当前新型储能发展必须坚守的四项原则。我国要充分吸取在新能源产业规划上一些地方政府盲目“竞赛”、无序发展的经验教训,不能再搞“一刀切”“上规模”。新型储能发展要以稳定推进、分批实施的原则推动先进技术的先行先试,强化示范引领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通过因地制宜地优化新型储能建设布局,以推动新型储能与电力系统各环节的融合发展,从而在坚守能源保供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发挥新型储能在助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上的关键作用。

(作者系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副主任、副教授)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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