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传张某妍及其配偶相关事项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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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深圳一名“炫富女”成为公租房保障对象引发关注,4月17日,“深圳发布”发布情况通报称,网传张某妍及其配偶相关事项与事实不符。

网传消息显示,凤凰英荟城公租房申请人张某妍的配偶李某为光明区公职人员,在深有房,此事引发社会关注。经向深圳市光明区和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核实,上述信息不实,张某妍的配偶李某为某民营设计公司员工,张某妍为自由职业者,其家庭在深圳市没有自有住房。

另据《海报新闻》此前报道,近日,有网友爆料深圳一女子开豪车住豪宅买奢侈品,却申请到一套公租房,该女子还公然嘲讽买商品房的业主,引发网友的关注和质疑。据网传截图,自2017年起,该名张姓女子就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高调分享自己的奢华生活。在她发布的内容中,曾有自驾游“油费8千多、过路费6千多、餐饮2万1左右”、买房“刚交了钥匙,近100平”、买包“28500,灯光下还带着点闪”、“没啥吃的,吃了一天的黑松露鲍鱼饭和烤海参”等内容。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相关负责人表示,按深圳市现行政策,公租房保障对象分两类,第一类是低保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条件是深户、无房、在深缴纳社保,同时须审核家庭收入和财产,审核通过后予以“应保尽保”;第二类是非低保类普通家庭,申请条件是深户、无房、在深缴纳社保,须轮候申请。

情况通过显示,张某妍家庭(其配偶李某为公租房主申请人)属于第二类家庭。张某妍家庭2016年10月13日提出了公租房轮候申请,符合深圳市公租房轮候条件。2022年12月,张某妍家庭通过了凤凰英荟城公租房认租资格审核,符合认租条件。2023年4月12日,该家庭通过轮候选房方式承租了凤凰英荟城一套71.44平方米二房户型公租房。

此外,网传张某妍家庭曾申请认购龙华区天和南苑安居型商品房。经核,2022年5月,张某妍家庭(其配偶李某是安居型商品房主申请人)提出认购龙华区天和南苑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符合认购条件,但其自行放弃选房资格,没有购买安居型商品房。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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