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信息:银河证券追讨前90后分析师落户赔偿金 二审判了:应赔偿公司16.26万元

证券从业者被社会视为打工人中的金领阶层。但员工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4月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银河证券与公司前分析师吴某璋之间纠纷的二审判决书。其中显示,吴某璋作为留学生,通过在银河证券工作获得北京户口。原本其服务期限应该为五年,但吴某璋不到两年就已经离职,银河证券遂追讨赔偿金。吴某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无需支付赔偿。目前二审已完成,一审与二审的结果,法院均支持吴某璋赔偿银河证券损失16.26万元。

前分析师三年薪酬成本118.19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上述二审判决文书,一审法院已认定了以下事实:

吴某璋于2018年6月入职银河证券,担任研究院研究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吴某璋于2019年11月落户北京,于2021年8月因个人原因离职。

银河证券主张,吴某璋入职之初申请留学生落户并办理户口进京手续、承诺自其户口进京5年内不会主动辞职,如果未完成此承诺,自愿赔偿公司留学生户口名额损失25万元,按其实际履行的承诺服务年限,以每年20%的比例逐年递减。

由于吴某璋未完成上述承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自其落户之日起计算,按比例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吴某璋的薪酬成本共计118.19万元,加上其他公司投入成本及吴建璋离职成本共计271.84万元,吴某璋需要承担163.1万元沉没成本;公司通过邮件形式多次通知吴支付赔偿金,但吴未予履行,并出具劳动合同、承诺书、户口登记卡、离职申请、个人声明、邮件截图、服务器赔偿金计算表、工资银行流水、员工离职损益分析加以证明。

2022年3月10日,银河证券公司以吴某璋为被申请人向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最终仲裁支持吴某璋应赔偿银河证券16.26万元。而这一仲裁结果,也得到了一审法院的支持。

法院认定:影响用人单位人才队伍稳定,驳回上诉

吴某璋不服,因此上诉至北京二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吴某璋表示,银河证券公司以办理京籍户口为条件,强令其违背其自身意愿签署《承诺书》。此外,其在银河证券公司工作3年之久,因银河证券公司的工作岗位违反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导致其长时间生活不规律,工作压力太大,罹患中重度抑郁症,无法继续工作,为保持身心健康选择离职,并没有骗取京籍户口的恶意,也没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但北京二院审理后最终认定,吴某璋为办理本市户口向用人单位出具《承诺书》,承诺户口进京5年内不会主动辞职。吴某璋主张银河证券公司强令其违背自身意愿签署《承诺书》,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信。

北京二院还指出,吴某璋主张其离职系银河证券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其长期处于加班状态,患有抑郁症,无奈辞职。此与其提交的《离职申请》中所载离职原因不符。吴某璋违背向用人单位所做承诺,有违诚信,如因此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此外,北京二院强调,为职工解决户口,势必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成本。吴某璋接受了用人单位的培训培养,在其经过职场成熟期并取得户口后违背服务期承诺自行离职,其行为势必给银河证券公司造成招聘、培训、后续补充人力等方面的损失,亦对用人单位人才队伍稳定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对用人单位后续引进人才落户造成不利影响。一审法院根据双方劳动合同及服务期的履行情况,判决吴某璋赔偿银河证券公司损失16.26万元,并无不当。

北京二院因此驳回吴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提示:诚实信用原则是公民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当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劳动者在作出相关承诺后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履行约定及承诺内容,否则应承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相应损失。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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