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刘尚希建议: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带动就业的杠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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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澎湃新闻获悉,今年两会,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提交的提案之一是“发挥数字经济带动就业的杠杆效应”,他表示,保就业面临新风险,促就业不能走老路,应顺应数字化大趋势,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带动就业的杠杆效应。

刘尚希指出,经济社会深层结构性问题日渐凸显带来的就业压力,难以随着人口规模的下降而缓解,就业面临“四难”:青年就业难稳住劳动参与率难就业政策创新难政策协同配合难

刘尚希称,我国数字经济创造的新就业岗位占比近3成,产生的新职业中多数与数字化密切相关,在第三产业中,数字经济带来的岗位占到6成。数字化在颠覆经济的组织方式,也在衍生新的就业形态,甚至改变了就业的定义。“数字化改变了传统工业经济下的就业形态,提供了大量非单位、非岗位的,却能获取收入的机会,如直播带货、跑快递送外卖、当网约车司机、开网店、远程服务、设计和咨询等等。”发展数字经济,对就业的带动作用远远超出传统的工商企业。

刘尚希认为,应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来吸纳青年就业。数字平台经济所形成的新型就业“生态系统”既是青年当下就业选择的过渡地带和未来主体形态,也是青年人才自雇创业的“孵化地”。因此,他建议,应鼓励、支持和拓展平台就业,以电商、网约车、物流配送、在线教育、信息服务和数字场景设计等作为吸纳青年就业的主要方式。与此同时,各类短期的就业促进政策(如政府购买岗位、高校扩招、补贴存量企业稳岗等)难以作为长期政策使用,应以加快经济的全面数字化转型来促进就业。

刘尚希还谈到借助数字经济的包容性提升劳动参与率,“劳动参与率在发达国家都出现缓慢下降的趋势,我国劳动参与率从2012年70.82%已下降至2021年68.06%(女性仅为61.61%),但数字经济为逆转这种趋势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遇。”以工业经济为基础的就业存在各种“门槛”,如要有就业场所,有单位接收和工作岗位,而各种数字平台带来的就业机会却打破了这种门槛,从雇佣关系变成了劳务合作,或者“网上摆摊”创业创新,自我雇佣。

因此,刘尚希建议,应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对特殊困难群体更为友好的特点,利用平台经济提升女性、长期失业者、残疾人等返回劳动力市场的比例。同时,依托平台大力开发时间灵活、自由选择、无需固定场所的各种获取收入的机会,赋予劳动者更多的自主就业创业的自主权,降低劳动力市场门槛,提高就业创业的包容性。

此外,刘尚希指出,在数字化时代,机器人将会加速替代重复性劳动、非创造性劳动,无人车间、无人商店将会不断增多,但管理维护机器人、以虚控实等新职业也不断增多。“具备数字素养和数字能力,已经成为数字经济就业的基本要求。”他建议,应加力加快发展数字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数字知识、数字技能,降低获得数字知识和技能的门槛。特别要注重缩小不同行业、不同代际劳动者数字知识与技能的差距,防范“数字鸿沟”带来新的就业排斥。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关键词: 数字经济 杠杆效应 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