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积极行使跨境债券纠纷管辖权 扩大国际规则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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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在上海金融法院就《债券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举行的发布会上,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林晓镍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上海金融法院积极行使跨境债券纠纷的管辖权,扩大国际规则话语权。拟定并推广中英文“涉外金融交易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示范条款”,该条款被上海自贸区首单离岸人民币债券发行文件所吸纳,将更多跨境债券交易纳入我国管辖,提升我国在国际债券纠纷争议解决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优质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境内外市场参与者。

此前,上海金融法院已审理了一批具有规则导向意义的债券纠纷案件,保障市场主体的合理预期,包括全国首例涉离岸债券“维好协议”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生效判决在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案件。

当前,上海离岸债券市场建设加速推进,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取得一系列制度创新,为支持实体经济“走出去”、拓渠道、降成本形成了宝贵经验。

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副庭长、证券业案件法官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许晓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离岸债券市场发展中也面临着一系列法律问题和制度障碍。在顶层设计上,针对离岸债券市场缺少高层级法律、行政法规的系统性安排,导致许多问题只能通过一事一议、逐单试点来填补空白,对市场快速发展形成阻力。在业务规则上,离岸债券市场各业务环节的具体规则还相对不足,例如哪些机构可以承销离岸债券以及遵循何种承销规则,境内存量债券如何在自贸区进行离岸报价和交易等,均有待进一步明确。在法律适用上,目前自贸区离岸债券市场的发行整体框架依然适用英美法,如何调适境内外法律环境差异,增强中国法的国际接受度,值得进一步思考。在纠纷解决机制上,在国际债券市场,债券纠纷的解决机制多种多样,各具特色,而国内的跟踪研究和制度建设还有所不足。

对此,许晓骁建议,一是要强化顶层设计,构建立体化、多层次法律体系。在金融监管、基础设施、交易规则等方面形成相对独立、完整配套的离岸债券市场法律规则。

二是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先行先试优势,开展立法试点。对现有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的堵点进行梳理,围绕离岸债券账户开立、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担保品管理、资金流动等环节,梳理提升现有经验,全流程建立完善规则体系。

三是对接国际规则,推进离岸债券市场更高水平的制度性对外开放。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对接合作,在协议文本、适用规则等方面充分交流,探索国际规则与我国现有法律制度的协调衔接。

四是加强国际合作,完善离岸债券跨境纠纷解决机制。借鉴境外成熟的债券违约处置和国际协作机制,与国际仲裁机构、商事调解机构等共同构建多方参与的离岸债券纠纷化解平台。

“上海金融法院也愿与各方加强合作,积极参与离岸债券市场的制度完善和市场治理,共同推动上海离岸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许晓骁表示。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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