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主播涉嫌偷逃税被罚 大数据查税从头部向中腰部主播延伸


(资料图)

2月14日,西安市税务局发布公告称,近期,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贾亚亚、加婵婵涉嫌偷逃税款。

经查,贾亚亚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9.81万元,其中偷税9.26万元。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贾亚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7.67万元。日前,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已依法向贾亚亚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加婵婵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0.28万元,其中偷税9.89万元。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加婵婵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57万元。日前,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已依法向加婵婵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依法加强对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的税费服务和税收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进行处置,不断提升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促进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南都记者留意到,近两年来,税务局查税监管网络主播已成常态化。2022年,广东税务局曝光的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因偷漏税,被追缴税款并处罚款共计6200.3万元;北京市税务局通报的网络主播孙自烜(网名:帝师)被追缴税款、并处罚款共计1171.45万元;江西省税务局通报的网络主播徐国豪,被追缴税款并处罚款共计1.08亿元;厦门市税务局通报的网络主播范思峰,被追缴税并处罚款共计649.5万元。

相比过往的通报,这是首次出现主播偷税涉案金额低于10万元的案例。由此可见,大数据查税已经从千万元量级的大主播,向中腰部主播延伸。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湾财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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