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开放再进一步:熊猫债资金管理完善

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背景下,熊猫债(即“境外机构于境内发行债券”)新规发布。

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完善了熊猫债资金管理要求,统一了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熊猫债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及使用等管理规则,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本次熊猫债新规简化了账户要求,明确了资金的自由使用,放宽了衍生套保的要求,这为熊猫债的发行提供了便利。规范熊猫债资金管理,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坚持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方针,另一方面,也贯彻了我国大力发展跨境人民币的目标。


(资料图)

熊猫债募资可留存境内亦可汇往境外

在《通知》发布前,2022年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就曾召开2022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提出“稳步推进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工作,支持境外主体发行‘熊猫债’”。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高级分析师冯琳认为,《通知》的下发,对境外机构发行熊猫债在资金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则进行了跨市场的统一规范,有利于提升熊猫债发行监管政策的透明度,提高境外机构境内发行熊猫债的便利性和吸引力,从而利好熊猫债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行人结构的持续优化。

冯琳举例道,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熊猫债涉及银行间和交易所两个市场,此前这两个市场在熊猫债发行资金管理方面缺乏统一规定,给境外发行人造成了一定不便。针对这一问题,《通知》对熊猫债发行所涉及的资金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外汇风险管理等具体规则进行了跨市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统一规范,对于境外发行人来说,更具透明性和可操作性。

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邱亦霖亦表示,《通知》通过本外币一体管理,不对熊猫债募集资金留存境内或汇出境外进行限制,明确发债募集资金可留存境内,也可汇往境外使用,鼓励以人民币形式使用,能够促进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的提升。

同时,冯琳补充道,《通知》允许境外机构在境内按照实需交易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境内发行债券相关汇率风险,且未对境外机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数量作出限制。这实际上也为熊猫债发行人将募集资金汇出境外提供了保障。

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随着QFII/RQFII、债券市场的不断开放,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方面吸引了海外投资者参与国内资本市场,另一方面也吸引了海外机构到国内市场进行融资,通过投、融资两端的开放提升国内资本市场的地位,熊猫债就是境外企业到境内发行人民币债融资的典型。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至9月份,经协会注册熊猫债发行金额为75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其中,国际开发机构发行熊猫债115亿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27.8%。截至9月末,经协会注册熊猫债余额为1677.8亿元,较2021年末增加288.6亿元。

展望未来,2021年8月发布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中将“熊猫债累计发行规模”写进了未来五年的预期指标中,制定下由2020年3937亿元增长到2025年7000亿元的增长目标。

跨境金融研究院院长王志毅撰文写道,如果未来有更多的熊猫债发行,那么对于银行的意义在于,一是可以去营销更多的熊猫债资金募集户;二是如果熊猫债调回境内使用,能够极大提升跨境人民币结算量;三是对于没有争取到募集户的银行,也可以争取熊猫债的外汇衍生套保业务。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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