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快消息!2018个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调整最新消息
6月19日,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传出了重磅消息,未来个税起征点将提高至5000元(每年6万元),这也是自2011年以来,我国再次对个税起征点进行调整。目前,这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已提请审议,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个税起征点将提高至5000元
6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草案拟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人民币,下同)提至每月5000元,即每年6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每个月能省下多少钱?
以北京市月薪1万元为例。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每月要缴纳个税323元,扣除五险一金后的税后收入为7457元。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后,并结合“综合所得税率”,在五险一金同等扣除情况下,每月缴纳个税降至83.4元,个税将少缴239.6元!
我国个税起征点调整历史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税起征点设置为800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免征额由800元调整为1600元,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将现行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